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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所需證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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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‧ |
效期不足一年的舊護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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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‧ |
護照申請書1式。下載申請書正面、反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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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‧ |
照片2張 ( 6個月內拍攝之2吋光面彩色脫帽正面半身照片,人頭長度約2.5到3公分,背景需色,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 ),不得使用合成照片,背面請寫姓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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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‧ |
國民身分證正本;14歲以下、沒有身分證者,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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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‧ |
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1份,黏貼於申請書正面;14歲以下、沒有身分證者,可交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的影本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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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‧ |
申請人如果不能親自申請,可填寫申請書背面的委任書,並貼妥受託人身份證影本,委託他人代理 ( 受託人須帶身分證或服務機關證件 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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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‧ |
詳細手續,可上 外交部護照辦理須知 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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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、費用:向1號或2號收費櫃檯繳交護照規費:1400元(若經由旅行社代辦,將酌收手續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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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、工作天數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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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‧ |
工作天數 ( 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 ) :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;遺失補發件為5個工作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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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‧ |
週休二日之星期六上午也開放個人親自申辦及領件,旅行社及受委託人則需在正常上班時間申辦。 |